服务范围全国各地
服务优势经验丰富
评估目的获取补偿提供依据
优势专业高效
评估优势公平公正
不动产价格特征
与一般商品相比,不动产价格具有下列特征:
(1)生产成本不同。一般商品是劳动的产物,有生产成本;而不动产中的土地不是劳动创造的。例如,一块风景秀丽的用来开发的土地,因适合建造别墅区导致其卖价,但在此之前这块土地可能并未投入劳动力。从其层面看,一般商品的价格是“劳动价值”的表现,围绕当下“劳动价值"上下波动;而不动产中的地价本质上不是“劳动价值”的表现,而是地租的资本化或资源**性的体现。
(2)折旧不同。一般商品的寿命有限,而且可以大量重复生产,其价格随着时间逐渐降低,因此具有折旧现象;而不动产中的土地由于具有永续性,无这种现象,其价格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及经济环境的变化而自然升高或降低。如一座矿业城市,当矿产资源被开发利用繁荣兴旺时,当地的不动产价格会随经济的繁荣而升高;若没有其他产业兴起,则当地的地价随着城市矿产资源的匮乏、经济的没落而有所降低。
(3)价格差异不同。一般商品,如汽车、电视机等可以大量生产,可标准化,其价格较为一致;不动产中的土地由于其自身的特性,没有两块土地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基本上是一宗土地一个价格,而且不同土地的价格有较大的差异,在大城市的商业集中区的不动产价格与在偏远的山区或边远的荒漠的不动产价格差别很大。
(4)市场性质不同。一般物品具有较完全市场,形成的价格较为客观;而不动产市场是个不完全的市场,形成的价格容易受主观因素影响。
(5)价格形成时间不同。一般物品易于比较,并且具有较完全市场。但是在不动产中土地个别差异大,又无完整市场,其价格一般需要经过长期考虑后才形成。因此,不动产价格形成的时间通常较长而且较为艰难。
资产评估是为满足特定经济行为的需要而进行的。资产评估特定目的贯穿着资产评估的全过程,影响着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界定、价值类型的选择等等,是评估人员进行具体资产评估时必须先明确的基本事项。因此,评估目的总是依托于具体的经济行为。在资产评估实践中,引起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主要有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联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清算、担保、企业租赁、债务重组等。
《*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了涉及国有资产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我国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依法实施审批,其批准单位分别为和各级**、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等。相应的经济行为文件是这些机构和单位按照权限签发的批复文件。执行相关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以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作为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投资性房地产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的概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与企业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房地产是不同的。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单计量和出售。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时候,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房地产应满足两个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是指按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要求,对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时,应当充分理解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财务报告中的核算和披露要求。
应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公开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市场上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在交易信息充分交换,或者交易信息公开的前提下,有相对充裕的时间,买卖双方进行平等交易,排除了个别交易的偶然性,市场成交价格基本上可以反映市场行情。在公开市场中交易行为发生得越频繁,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类似的资产价格越容易获得,按市场行情估测被评估资产价值,评估结果会更贴近市场,更容易被资产交易各方接受。
资产及其交易的可比性,是指选择的可比资产及其交易活动在近期公开市场上已经发生,且与被评估资产及资产业务相同或相似。这些已经完成交易的资产就可以作为被评估资产的参照物,其交易数据是进行比较分析的主要依据。资产及其交易的可比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在功能上具有可比性,包括用途、性能上的相同或相似。该差异性会对价格产生影响。一般情形下,功能越强,价值越大。但是,在考虑功能对价格影响时,有时需要考虑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还是投资价值,针对特定主体来作评判。比如,某一具有特殊功能的机器设备,对于特定的使用者具有特殊的用途和价值,但是对于另外一类市场主体,其特殊功能并非所需。因此,该设备对于这部分购买主体来说就没有特殊的价值。
2.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可比性,包括市场供求关系、竞争状况和交易条件等。
3.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间隔时间不宜过长,应在一个适度时间范围内,同时,时间对资产价值的影响是可以调整的。
参照物与评估对象的可比性是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的重要前提。把握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功能上的一致性,可以避免张冠李戴;把握参照物与评估对象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可以明确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选择近期交易的参照物,可以减少调整时间因素对资产价值影响的难度。
本公司有着多年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的评估团队,如您遇到如需相关资产评估,欢迎您来电咨询,北京普华信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全程为您提供专业化的,标准化的评估服务,为您提供快捷、有效地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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