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全国各地
服务优势经验丰富
评估目的获取补偿提供依据
优势专业高效
评估优势公平公正
机器设备中的市场法应用
(一)基本概念
市场法是根据目前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格。如果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不完全相同,则需要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做出调整。
使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有:符合公开市场条件;市场有效;评估对象与市场参照物是相似或可比的。
1.公开市场
(1)买卖双方都是出于各自的动机,是充分自愿的,无强迫;
(2)双方都已对标的有充分的了解,并且按照他们的佳利益决策行事;
(3)在这个开放的市场中,允许一段合理的时间用于披露信息;
(4)价格表示设备交易的正常价格,按正常的方式结算,不受特殊的付款方式或销售优惠的影响。
2.市场有效
市场有效的前提是:
(1)市场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
(2)评估参照物在市场上的交易是活跃的。
对单台设备评估,二手设备市场是机器设备评估的重要参照物市场,但是并不能保证这个市场对所有的资产都是可靠的。如果能够确定市场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可信,并且该类资产的交易活跃,那么使用市场比较法将是为可靠的。例如汽车、普通机械加工设备、建筑机械、工程机械等,它们均存在一个发育完善的市场,是采用此法的佳例子。“活跃的市场”和“可确认的信息”是两个重要的概念。活跃市场是指:类似的资产交易在市场上频繁发生,而不能是有价无市的市场;不被部分垄断销售商或购买者控制,资产可
以在完全自由的市场中进行交易;没有恶意地市场、操纵市场,制造虚假市场现象。市场法对于市场上的产品不适用。另外,虽然不是产品但是市场不活跃也不适用市场法。一个不活跃的市场,或可比资产的销售数量有限,都表明需求不足。
3.评估对象与市场参照物是相似或可比的
相似是指评估对象和参照物之间在物理特征、交易特征、市场特征等方面是相似的,如果参照物的特征差异较大可能会增大评估误差;可比是指评估对象和参照物之间有共同的特征可以比较,对评估对象和参照物之间的比较是通过比较因素来进行的。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之所以能够从一定层面上反映资产的价值,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原因:先,资产的成本反映了资产在购建过程中的必要花费,也体现了取得该项资产所需要付出的价格。单项资产的价值不仅可以由成本部分反映,在使用过程中的消耗、磨损以及由于市场情形的变化而产生的价值减损都会影响单项资产的价值。因而,评估人员在使用成本法评估单项资产时,既要考虑重置成本,也要将由使用和其他因素所造成的实体性损耗、由技术落后带来的功能性损耗以及由市场状况、政治因素等外部因素造成的经济性损耗考虑在内。
由于成本法无法反映被评估资产所能带来的潜在收益,它通常可以被用在评估某些没有获利能力的无形资产,或者正处于使用初期的这类资产,比如新注册但还未运用于产品的注册商标。
成本法运用于企业价值评估中,是将各项可以确认的资产、负债的现实价值逐项评估出来,终确定企业价值。单项资产作为企业的一部分而存在,其发挥作用的价值与它作为一项单的资产发挥作用,这两者的价值可能有所不同。比如,在一条生产线中,某单项设备对整个生产线产能的贡献程度,那么若将其放在该生产线中进行评估,则其价值有可能会**单对其进行评估时候的价值。因此,要特别明晰这两种假设条件下的价值差异。
在釆用成本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可以根据不同资产的实际状态、使用方式等特殊性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比如,对于某些二手办公设备,可采用市场法评估;对于*的,则可以釆用收益法评估,等等。因此,成本法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一种方法,更多的体现为一种加和的理念和方式,并不一定要求对其中各单项资产和负债均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应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公开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市场上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在交易信息充分交换,或者交易信息公开的前提下,有相对充裕的时间,买卖双方进行平等交易,排除了个别交易的偶然性,市场成交价格基本上可以反映市场行情。在公开市场中交易行为发生得越频繁,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类似的资产价格越容易获得,按市场行情估测被评估资产价值,评估结果会更贴近市场,更容易被资产交易各方接受。
资产及其交易的可比性,是指选择的可比资产及其交易活动在近期公开市场上已经发生,且与被评估资产及资产业务相同或相似。这些已经完成交易的资产就可以作为被评估资产的参照物,其交易数据是进行比较分析的主要依据。资产及其交易的可比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在功能上具有可比性,包括用途、性能上的相同或相似。该差异性会对价格产生影响。一般情形下,功能越强,价值越大。但是,在考虑功能对价格影响时,有时需要考虑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还是投资价值,针对特定主体来作评判。比如,某一具有特殊功能的机器设备,对于特定的使用者具有特殊的用途和价值,但是对于另外一类市场主体,其特殊功能并非所需。因此,该设备对于这部分购买主体来说就没有特殊的价值。
2.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可比性,包括市场供求关系、竞争状况和交易条件等。
3.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间隔时间不宜过长,应在一个适度时间范围内,同时,时间对资产价值的影响是可以调整的。
参照物与评估对象的可比性是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的重要前提。把握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功能上的一致性,可以避免张冠李戴;把握参照物与评估对象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可以明确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选择近期交易的参照物,可以减少调整时间因素对资产价值影响的难度。
不动产的概念
不动产
《*民法典》百一十五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通常是依据其自然性质是否可以自由移动为标准的。一般来说,凡是自行能够移动或者用外力能够推动,且又不改变其性质和价值的财产,像牲畜、家禽和家具、器皿之类,属于动产;反之,土地、房屋等不可移动的财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章*二条*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将不动产定义为“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不包含海域、林木等”。本章中所述的不动产定义与《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一致。
(1)土地。土地是地球的陆地(包括内陆水域、海涂)表层范围内,由土壤、岩石、矿藏、水、气候、地质、地貌,以及人类活动对上述要素产生的种种结果所组成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土地按照自然形态可以分为山地、丘陵地、台地、平原等,按照用途可以分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工业及仓储用地、**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农用地、水域用地、特殊(、宗教、监狱等)用地、未利用空闲地等。中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将土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12个级类。
(2)建筑物。广义的建筑物是指人工建造的所有建造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狭义的建筑物仅指房屋,不包括构筑物。房屋指由围护结构组成的能够遮风挡雨,供人们在其中居住、工作、生产、生活、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如住宅、公寓、宿舍、办公、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等。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造物,人们一般不在其中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如烟囱、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
公司评估团队在企业股权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评估等评估业务领域也具有丰富的经验,为我国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标准、专业化、系统化、一站式的评估服务。
http://xiaowo947129.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