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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实践中,关于釆用抽查方式核实、验证存货账表清单与实际数量、状况的一致性,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的存货管理水平好,核算基础好,抽查范围和比例可以小一些。
如果存货评估结论对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的利害关系大,则应对金额较大、易出现误差的资产进行详细核査。
如果抽查结果表明账实误差对评估结论没有影响,则可以认为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存货账表清单资料可以直接利用;账实误差对评估结论影响较小,则可以重点对量大值高的存货重新清査,其他则按抽查情况作适当调整,从而利用存货账表清单资料;账实误差对评估结论影响较大,提供的存货账表清单资料基本不能利用,应按评估业务委托合同的约定重新进行全面的清査。
对于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如果占整体资产数量和金额的比例较大,或者对评估结论影响较大,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应进行清查核实,至少应向持有被评估单位存货的第三方发出函证,获取存货的数量和状况信息。
存货评估核实工作,还应查明存货有无霉烂、变质、毁损,有无**储呆滞等。与固定资产不同,存货一般不会出现磨损,以及大面积的技术性、功能性陈旧,但存货有时会出现损耗,这种损耗除反映为数量减少外,也反映在实体损耗和质量下降上。例如,木材因日晒雨淋出现腐烂,钢材因氧化生锈,食品药品及化学试剂因存放过久而变质或效用降低等等。这些情况势必会影响存货的价值,在评估时应加以考虑。在存货清査核实中,应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技术鉴定工作。
企业改制、并购、清算过程中资产评估的作用
企业改制是企业体制改革的简称。企业改制涉及的具体形式众多,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改制、集体企业改制和其他企业改制,也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按照《*公**》要求改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
企业改制通常围绕着企业的产权进行改革,因而企业改制一般通过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来完成。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不论是哪种形式的企业改制,也不论具体采用哪种方式来完成企业改制,凡涉及企业产权变动、需要了解股权价值或企业整体价值的,均属于企业价值评估的范畴。如果企业改制没有涉及企业产权变动,且其评估对象界定为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净资产,则该类企业改制不属于企业价值评估的范畴。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与收购的简称,是企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企业产权的行为。企业并购通常包括企业合并、股权收购以及资产收购等形式。其中,企业合并又可进一步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方式。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变更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为吸收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应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投资,为控股合并。
在企业并购活动中,通常需要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比如,在资产收购行为中,通常只需对被收购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不需要对被收购资产对应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特点
(1)在正常情况下,企业价值评估的评估对象是企业的权益价值。并不是承载企业价值的那些要素资产,以及那些要素资产组成的资产综合体。
(2)决定企业价值高低的因素是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
(3)在正常情况下,尽管企业价值的载体是由多个或多种单项资产组成的,而企业价值评估却是一种整体性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范围,就一般意义上讲,是为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所应进行的具体工作范围,通常是指企业产权涉及的具体资产范围。
评估程序
(1)明确评估目的。不同的评估目的,其所评估的价值的内涵也不完全相同。建(构)筑物评估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建(构)筑物转让价值评估、企业改制行为涉及的建(构)筑物评估、企业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建(构)筑物评估、建(构)筑物租赁价值评估、建(构)筑物抵押评估、建(构)筑物保险评估、建(构)筑物课税评估、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等,因此,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估方提出评估目的,评估专业人员需要将评估目的明确地写在评估报告上。
(2)了解评估对象。即对被评估建(构)筑物的实体和权益状态进行了解。建筑物实体状态了解的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土地形状、临路状态、地质、地形及水文状况;建筑物的类型、结构、面积、层数、朝向、工程质量、新旧程度、装修和室内外的设施等。
建筑物的权益状态了解的内容包括:土地权利性质、权属、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建筑物的权属、评估对象设定的其他权利状况等。
(3)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谓确定评估基准日,就是确定待估对象的评估时点,通常以年、月、日表示。由于建(构)筑物价格经常处于变化之中,而且建(构)筑物价格随其价格影响因素的变化而变动,因此,评估人员必须事先确定所评估的具体时点的价值。存货的清查盘点,通常由委托方完成,并由委托方提供存货账表清单。评估专业人员如何利用这些资料,就成为评估工作的程序之一。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存货账表清单,评估专业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两项:一是通过抽査的方式来核实、验证、存货账表清单与实际数量、状况的一致性。抽査的范围和比例,应根据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的管理水平以及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确定。二是核实存货的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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